交通部将在4月20至23日执行第4轮的货物清关,以确保港口活动顺畅和拥有充足的容载量。
交通部张拿督斯里魏家祥发表文告指出,此举是要保证人民的必需品供应不会因为第3期的行动管制令而受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是在4月10日宣布延长行管令至4月28日。
魏家祥强调,部门一直监督国家首要港口情况,同时根据当下的需求和发展,针对货物清关事宜作出决策。
他指出,港口的货物清关工作首阶段是在3月27至29日执行,第2阶段是在4月4至7日,而第3阶段则是在4月13至15日落实。
他说,早前给予港口管理者作为参考,而拟定的标准作业程序将会推广至巴生、柔州、槟城、关丹、马六甲、民都鲁和巴东勿刹港口。他指出,有关的标准作业程序也会分享给州政府拥有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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