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棕油局(MPOB)提醒国内棕油厂,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条例,包括可能导致河流污染的排污系统。
该局今日(15日)发表文告指出,根据《马来西亚棕油局法令》,任何违反条例的棕油厂会被要求呈交解释信,罚款可以高达10万令吉、吊销执照或导致执照被取消。
大马棕油局总监阿末巴维斯今日发表文告,促请所有国内的棕油厂,必须时常,尤其是在行动管制令期间,遵守棕油局及大马环境局所设下的条例,以保护我国的环境。
他指出,若棕油厂有任何疑问,可以透过电邮[email protected]或拨电03-87694400与棕油局联系。
文告指出,最近沙巴环境局因一家棕油厂没有遵守《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而吊销了该工厂的执照。
他说,大马棕油局严正看待工厂因没有根据执照条例处理排污问题,而导致沙巴Malagatan和及Tongod 河被污染的事件。
他指出,大马油棕局一直都与环境局密切合作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因油棕厂导致的河流污染问题。
“棕油局时常监督及检查油棕厂,以确保他们的排污系统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