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7日讯)砂劳工局指示所有雇主及员工遵守首相宣布于3月18日至3月31日生效的限制行动令。
该局执法组也受促执行工作时,遵守首相在限制行动令中的条例行事。
有关条例包括一旦接获来自卫生部书面发出的隔离通知书,则员工须遵守隔离,而且在隔离期间有权获取带薪假期,这符合砂劳工法令第105E条文。同时,员工的健康检查费用也须由雇主承担。
对于出现症状而被指示隔离的员工,雇主都应该批准员工病假申请。
任何被指示隔离,但超出带薪病假天数者,员工可申请以年假或无薪假顶替超出的时日(如有)。
至于自行隔离的个案方面,任何员工若收到指示待在家隔离,那么员工有权获取带薪假期。
任何员工若没收到待在家隔离的指示,但仍选择自行隔离,那么则无权获取带薪假期,除非雇主同意。员工也可以使用年假以完成自行隔离程序。
对于雇主方面,若雇主因为担心员工会感染其他员工而指示该员工隔离,又或者工作场所因为必须进行消毒程序,那么雇主便需支付员工薪水。
另外,年假是雇员的权益,雇主不可强迫雇员在隔离期间使用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