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上电视节目的台湾耳鼻喉科名医施靖娟,趁丈夫出差时与颜姓的情夫开房19次,一审被以妨害婚姻罪判入狱4年、向颜某的元配赔偿95万元(13万马币)。施靖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台高等法院近日研究案情后,决定维持原审,驳回施的上诉。
案情指,施靖娟2017年4月与颜某在新北、台中等地的酒店开房后,将验孕棒及产检报告夹在生日卡内寄给颜某。同年8月,颜妻打扫卫生发现该张生日卡,随后陆续找到多张亲密照。颜某知无法隐瞒,如实向妻子交代,后者入禀控告丈夫及施妨害家庭、相奸等罪。
一审期间,颜某具细无遗地供述了自己与施靖娟发生性关系的次数、地点及时间,其中4次在台湾,15次在大陆的酒店,法院审视证供后对施定罪判刑。颜某则以300万元(约41万马币)与妻子达成和解,获对方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