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市宝兴县一名小食部女老板,早前被2男1女未成年人劫杀。中级人民法院周五(20日)开庭审判,判14岁詹姓主犯无期徒刑,另外两名从犯则分别被判15年和7年有期徒刑。
事发于今年3月27日,詹姓主犯在死者张女的店铺内买零食,发现其包内有百元面额的人民币,于是心生歹意,邀约两名从犯实施抢劫。他们合力采用扼颈、捂口鼻等手段,将张女当场杀害,并劫走400元人民币(约225马币)现金和手机一部后逃离。
法院认为,三人为劫取钱财,共谋后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死亡并劫取其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三人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