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沐胶20日讯)一名华裔男子涉及偷窃38桶液压油,被法庭宣判监禁1天与罚款5千500令吉。
被告于今年6月27日,涉及在一公司新办公室偷窃二手液压油,此举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根据案情指出,报案者于7月24日受到有一批液压油被偷的投诉,在检查后,发现被偷的二手液压油共有38桶(每桶200公升),并从电眼发现于6月27日约上午7时,有一辆罗厘载走这批液压油,估计损失2万令吉,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于8月22日在古晋成功找到该罗厘,并于次日,即23日成功逮捕被告。
法院于今下判,判处被告监禁1天与罚款5千500令吉,或是以7个月代牢,被告选择罚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