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一名管姓男子今年5月外出吃麻辣火锅时,在锅里发现疑似避孕套物体,于是在网上发文附图,直斥火锅店卫生情况令人作呕。但火锅店坚称管男发现的其实是肠衣,反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近日就案件一审宣判,认定火锅店胜诉,管男需公开道歉并支付火锅店相关讼费及公证费。
经查,管男当日在火锅店点了一盘包有肠衣的香肠,而该香肠一般需要煮10分钟才可进食,但他只煮了2、3分钟便开始食用。管男当时认为肠衣是避孕套,经与店员沟通后,双方发生争执,管男拒付餐费,店员于是报警处理。管男当晚在网上发文称,在火锅店吃到疑似避孕套的物体,并附上3张照片。
由于管男的发文引起广大网民的转发与评论,火锅店负责人李先生于是将涉事物件送到市场监管所检验,证实并非避孕套。管男得悉检验结果后,于6月25日删除在网上讨论区的发文,但当时已获255条回覆,且多对火锅店作出负面评论。其后火锅店将管男和网上讨论区管理者一同告上法庭。
汉滨区法院认定,管男发文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已超过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贴文透过网络传播导致火锅店的商业声誉受损,虽然其事后主动删除发文,但行为已侵犯了火锅店的名誉权,因此法院限管男在判决生效7日内,在案涉网上讨论区连续7日发道歉声明,并须支付原告火锅店律师费及公证费合共12100元(4364马币)的其中6成,即7260元(约8220港元)。对于火锅店要求网络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主张,法院则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