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6名年轻的陆龟爱好者,早前因互相转卖濒危野生动物红腿陆龟、豹纹陆龟和黑池龟,被警方拘捕。不过,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6人均为动物爱好者,买卖陆龟的行为没有牟利,遂决定判其在温州动物园完成3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并按表现决定惩处。
据悉,涉案的唐姓男子,两年前网购一只红腿陆龟,去年7月以800元人民币(约906港元)转卖给陈姓男子,后者再向王男出售,未料王男今年11月再将红腿陆龟转卖。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再发现两名售卖豹纹陆龟、黑池龟的男子。
由于6名疑犯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检察院遂尝试将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评价引入该案,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上述判决。检察官梅秀娟表示,保护动物的志愿活动可让疑犯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去保护动物修复生态环境,比单纯的刑事处罚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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