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4日讯)砂人联党青年总团秘书长符祥威认为,砂拉越理应需设立属于砂拉越的高庭主簿署,以反映出马来西亚三邦地位,毕竟砂拉越拥有个别的律师公会、州总检察长和州警察总监。
同时,他说,砂拉越和沙巴也必须拥有各自的大法官。
他指出,国会应该修改联邦宪法第121(1)(b)条文和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以反映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的真实精神及符合砂拉越自主权的理念。
他希望,砂盟18位国会议员能帮助砂拉越在国会提呈这项动议,就上述法律做出修改,并获得全体来自砂拉越的国会议员的支持,不分党派政营,毕竟大家都是以砂拉越人的身份自居并以砂拉越为先的理念而作出奋斗与努力。 令他觉得荒谬的是,尽管马来西亚拥有3个个别独立的律师公会,却只有两个高庭主簿署,即马来亚高庭主簿署和砂沙高庭主簿署。
符祥威强调,马来亚、砂拉越与沙巴高庭主簿署必须处于平等地位。 同时,若从高庭上诉到上诉庭的案件是来自砂拉越,在三司听审中至少有一位上诉庭法官必须是来自砂拉越的法官,以显彰司法公平公正以及对砂拉越的尊重。
符祥威今日发文告,如是指出。
“所有透过罚款和法庭备案费所获得的收入必须用作于各别相关法庭建筑物的保养和维修费,因为我们不希望看到砂拉越法庭成为像砂拉越一些残旧学校一样,残旧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