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裁决,选委会在上届选举中否决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的参选权,是不合法的;这也意味着,蔡添强已随时可以参选未来的任何选举。
蔡添强是在吉隆坡高庭法官玛丽亚娜于内庭宣布判决后,在庭外向记者如是表示。
他说,法庭已经确他有宪法权利,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不应被否决参与选举,并且可以参与未来的选举,包括可担任国会议员。
“我们要带出的讯息是:未来希望公家机构如选委员,应该遵守宪法精神,而不是成为政权的棋子,否决个人的权利。”
在509大选中,蔡添强原本要守土峇都国席,却在提名时,遭选委会以他在2014年出言侮辱警方的法庭案件为由,拒绝提名。
沙亚南高庭去年3月裁决蔡添强有罪,不过降低罚款至2000令吉,使他可上阵大选。
蔡添强后来在选举中宣布支持峇都国席独立候选人巴拉卡兰,后者胜出后4天,也宣布将加入公正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