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发电厂在9月至10月期间,先后3次被台中市环保局查获,其排放的废水中「硼」元素超标20倍以上,引起舆论关注。对此,市环保局周一(28日)祭出史上最重罚单,对每宗个案分别罚款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66万马币),合共罚款6000万元(约800万马币),并限期该厂在下月15日前提出改善计划,并在12月完成改善。
市环保局指出,该局上月19日抽查该厂5至8号机组排放的废水,发现每公升废水的硼浓度达121毫克,超过标准值(每公升5毫克)24倍;至本月24日再分别抽验1至4号机组及9至10号机组时,再发现废水硼浓度超标,高达每公升134毫克(1至4号机组)及每公升141毫克(9至10号机组),分别超标26和28倍。
台中火力发电厂上周一(21日)提送陈述意见书,指该厂已加速设置废水处理设备,预计12月可全面改善完成,同时承诺5至8号机组减产50%,从源头降低污染排放。市环保局强调,该厂改善期间,当局仍将持续抽查水质,并在改善期满后覆查,如再违规将连续重罚,甚至不排除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