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5日讯)人联党与Twinswood有限公司股东争夺人联党诗巫党所产权案今日在上诉庭裁决维持高庭原判,宣判诗巫支部党所终由人联党拥有。
联邦上诉庭三司今午以一致的裁决,驳回Twinswood有限公司的上诉,将党产归还给人联党,同时Twinswood必须负责2万令吉堂费。
人联党诗巫支部党所坐落在诗巫甘榜拿督路的三栋店屋。
上诉庭三司在裁决时表示,辩方举出有力证据显示店屋产权属于人联党,包括陈年剪报刊载募捐等报道,以及80年代会议记录,显示相关的产业是通过民众捐款所得款项,当年以50名人联党领袖成立Twinswood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拥有信托地位,负责管理该产业。
同时,当时的党主席即已故丹斯里黄顺开也签署法定声明,有关文件证明其信托关系。
有鉴于此,联邦上诉庭三司以一致的判决,驳回Twinswood有限公司之上诉,维持产权于归人联党的原判。
上述争党产官司僵持多年,原案的起诉人为人联党中央主席拿督斯里沈桂贤、秘书拿督陈超耀及财政陈冠勋,他们的代表律师为施保兴,而辩方为Twinswood有限公司,由罗君华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