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5日讯)一名涉嫌处理“受污染资产(tainted property)”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案件被裁判法院延期,以便给予辩方时间。
43岁的陈宝兴(译音)由辩护律师罗再曼代表,并在庭上要求一个月的时间来处理有关案件的审查工作。
副检察官对辩方的申请没有异议,法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5日。
被告是在今年7月期间自愿性协助为拆除在甘榜班查车辆,而有关车子相信及被怀疑正是涉及非法活动;被告在没有采取合理的步骤来确定它是否合法下展开拆除工作,违反了刑事资产追回令。
据悉,被告也将车子拆除后将有关物品运至美里。
根据“刑事资产追回令”下,该罪行可处以50万元罚款或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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