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4日讯)连环强奸犯再犯案,对年仅9岁的甥孙女犯兽行而被法庭重判入狱25年6个月。
被告现年51岁,他是于8月31日在刑事法典第376 (13)(c)条文下被控上法庭。被告是于2017年10月8日犯案,而受害者是当时年仅9岁与被告同住甥孙女。
在审讯期中,主控方召了9名证人(保括受害者在内)上庭指证被告,证据证明被告是从后方捆绑受害者的手,以枕头盖住了她的嘴,并对她施兽行。
控方也指出被告也曾于1994年及2008年犯下强奸罪,促时再次犯案的被告面对的判决可于不低于20年及不超过50年的有期徒刑,另加鞭刑不低于20下。
而被告是在服完之前因强奸而被判刑不久后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