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7 日讯)一名35岁越南男子因涉嫌为他的同胞乡下妇女进行拉皮条活动,日前被斯市法官判8个月入狱。
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同时承认控方的案件事实。
据透露,在3月9日上午10时58分左右,警方在森巴丹拉布出入境管制站逮捕了涉嫌不道德活动的被告。调查发现,被告于2月26日持旅游通行证抵达汶莱。
当他第一次到达时,被告住在一间服务式公寓,但后来搬到了另一处住处。在汶莱期间,被告被一名越南同胞招募担任皮条客。被告通过社交媒体寻找客户,并向客户收取汶币100至汶币200 元的服务费用。
根据被告表示,他每月收到汶币550至汶币600元的工资,存入其在越南账户。此外,调查还发现,被告的唯一收入来自拉皮条活动。 在检查住宿地点时,查获了与卖淫有关的物品和价值超过汶币1千元和3万元越南盾的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