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6年监禁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经提出了一项司法复审申请,要求在家中服完剩余的刑期。
他声称,国家元首于1月29日授予他的赦免中有一个附录谕令,允许他软禁在家中服刑。
据《星报》报道,这项申请是通过沙菲益律师事务所(Shafee & Co)于4月1日提交的。
纳吉将内政部长、监狱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首相署部长(法律和体制改革)、首相署法律事务总监和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已将纳吉在SRC国际公司贪污案中的12年监禁刑期减半至6年,并将2.1亿令吉的罚款减少至5000万令吉。
70岁的纳吉因在SRC国际案中挪用资金罪成而被判刑,自2022年8月23日以来一直在加影监狱服刑。
在刑期减少后,他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他还面临多项滥用职权和涉及1MDB资金洗钱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