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2日讯)本地男子因持有武器被判处一年监禁和鞭打三下,并因袭击罪被罚款 2000元。
被告莫哈末赛夫里查(43岁)如果未能缴纳罚款将导致额外两个月的监禁。
他还被勒令向受害者支付 200 元,否则将面临一周监禁。
被告于2023 年 12 月 11 日马来奕一家公司与一名保安人员发生言语争执,然后袭击了该名保安人员。
被告被指控盗窃后心烦意乱, 随后,他回到现场,拿起大锤与受害者对峙,并在他的额头上敲了两下。
警方调查导致被告被捕。 被告承认了袭击事件,并承认用大锤恐吓受害者。 医学检查证实受害者的伤势是由于攻击武器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