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2日讯)首相署部长兼第二财政及经济部长拿督刘光明解释说,目前第十二个国家发展计划下向电力服务局分配的总计汶币4亿元的不再是“特定”用于任何要实施项目。事实上,有关预算是分配给其他任何地方。
部长进一步解释说,它确实属于“维护”等经常性费用。不在国家发展计划下的“预算”中,如果有项目需要改变如“电缆、架空电缆”等位置。
部长是在回应国会议员哈芝莫哈末沙雷提问有关于电力,是否有“架空电缆”,是否有树倒下、折断等问题。
部长进一步解释说,如果需要,他们也可以使用这个“预算”。因此,这种分配不能再用于“临时”项目,而不是对其中一些特殊的项目”。
部长补充说,这是为任何需要完成的工作,提供汶币4亿元在电力方面,进一步提高国家的“稳定性”和“电力供应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