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1日讯)马来西亚籍男子参与结伙持械抢劫罪的一名男子被判处12 年监禁和鞭笞 12下。
被告莫哈末阿明(26岁)最初否认了 2023 年 9 月 14 日与马来西亚同胞莫哈末赛夫里查和另外人一起结伙抢劫的指控,被告最后于今年3月14日认罪。
莫哈末赛夫里查 和他的同夥印尼人沙阿迪早些时候承认有关的罪名。
副检察官透露,被告于 9 月 13 日与莫哈末赛夫里查和另外一名同夥会面。
深夜时,莫哈末赛夫里查开车将同伙带到都东县,被告及其同夥在靠近盛加莱村红绿灯的高速公路边下车。
随后,莫哈末赛夫里查驾车前往都东县一处商业大厦的停车场,等待被告及其同夥作案。
被告和同伴步行到一所房子,并强行闯进厨房门。 被告吃了一些水果,喝了一些饮料,然后上楼。
他们踢开正在睡觉的老年受害者及其家人(包括孙子)的卧室门,被告及其同夥将房屋的受害者绑在同一间卧室。
被告手持刀,负责监视受害者 ,而他的同夥则洗劫受害者的钱财包括 1万6000 元汶币、4500元新币和 9万8000 令吉及价值 5万3000元的黄金首饰。
三名男子随后逃离现场,随后在尊中安村 下车。
被告及其同夥继续步行非法越过汶莱边境进入马来西亚林梦。
随后,他们在林梦莫哈末赛夫里查的家中会面,瓜分抢劫所得的钱财。
莫哈末赛夫里查分到 3000元汶币,而被告则分到3000令吉。
感谢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和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合作,劫匪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