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亚纶(改名吴秉孺)因拍摄、散布网红耀乐未成年时的性爱片,被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拍摄、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诉,士林地院11日开庭,炎亚纶透露已和耀乐调解成功。律师廖芳萱分析,若法院考量炎亚纶已与耀乐和解、确有悔意且认罪,很可能判刑2年以下,并有机会获得缓刑,也就是说,免坐牢机率很高。
耀乐去年6月开记者会控诉,16岁时曾与炎亚纶交往,炎亚纶却很常自己先起床,“看我(耀乐)还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执意进入”,“最可怕的事情是趁着我不注意,依然拿手机偷拍录影,以致后面发生毁灭我人生的外流事件”,耀乐并对炎亚纶提告。
检警调查时,透过鉴识单位还原炎亚纶手机,查出影片是2017年底到2018年6月间,炎亚纶和当时年仅16岁的耀乐交往时,用手机拍摄两人性爱片,虽从画面看来应未偷拍,但因耀乐未满18岁,且炎亚纶还在2019和2020年间,透过line将性爱片分别传给2名身份不详的网友观看,因此检方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拍摄少年性影像2罪将炎亚纶起诉,2罪刑度均为6月以上、5年以下。
炎亚纶先前才被检方以150万台币(约22万令吉)交保,换取解除境管,全案11日再开庭,炎亚纶和耀乐调解成功,他出庭后透露已和解,达成“大家都满意的结果”,但金额不愿透露;至于耀乐也表示希望案件尽快落幕,回归平常的生活。据了解,双方和解部分民事、刑事已一并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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