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3日讯)高庭对两名参与合伙抢劫的外籍男子判处监禁和鞭刑。
大马籍男子莫哈末赛夫里查(38岁)被判10 年监禁和 12 下鞭刑,他承认了所有7项指控。
印尼籍男子萨卡里亚迪 (26岁)承认两项合伙抢劫罪名后,被判处八年监禁和鞭打十二下。
副检察官表示,莫哈末赛夫里查在2023 年7 月16 日至12 月7 日期间,在所有7 次作案场合,为同夥扮演逃跑司机的角色,在总共7 所房屋中进行合伙抢劫,主要是在都东县区.
作为作案手法的一部分,莫哈末赛夫里查将通过瓜拉鲁拉关卡合法进入我国,并在安排的地点与他的同夥会面,并开车送他们前往作案目标。
萨克里亚迪参与了被捕前的最后两次合伙抢劫活动。
同时,第三名同案被告莫哈末阿明 要求接受审判,他与莫哈末赛夫里查共同被控一项合伙抢劫罪名。
在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和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共同努力下,法庭上出庭的三名男子被逮捕。 迄今为止,另外四人仍在逃。
检方进一步透露,共有七间房屋被闯入,劫匪抢走了估计总计 64,550 元的现金。
劫匪也从各个目标房屋偷走了大量珠宝和个人物品,数量不详。 事件发生期间,受害者担心自己的生命和安全,有些人被束缚,有些人则被刀威胁指着。
两名被告均表示悔过并请求宽大处理。 在考虑量刑时,司法专员表示,罪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受害者在半夜遭受暴力。 他们中的一些人受到了束缚,并造成受害人的恐惧。」
法庭进一步强调了财产追回存在不确定性」这一事实。 被告不仅安排作为前往目标住所的司机参与其中,而且还共谋帮助其同夥非法离开我国。 这种跨境犯罪应判处更高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