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6日讯)31岁男子莫哈默英鲁亚谷因涉及偷窃被判监禁一年,同时代高级法官德威也驳斥了被告以因接受TikTok指令作为脱罪借口。
法庭被告知,被告涉及于本13日在诗里亚罗弄德卡路房屋徒殖区1民宅涉及偷窃1辆轿车。
法庭被告知,被告声称他当时正在家里使用TikTok应用程序,偶然发现一名用户的直播视频,将他引导至目标房屋。在这些指示的激励下,他骑着自行车前往了该地点。
到达受害者房屋后,被告按响了门铃,但没有得到回应,他进入车库内一辆未上锁的汽车并偷走了一把车钥匙。钥匙属于邻居的一辆车,他试图启动该车但未成功。被告较后打电话给朋友帮忙启动汽车,最终成功了。
盗窃完成后,被告回家并将偷来的汽车停放在诗里亚罗弄3号路。
受害人家属在翌日,即1月14日上午,发现自己的车辆失踪。
根据受害者的报告,警方于当天上午晚些时候逮捕了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