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4日讯)都东县公署于2023年加强了对违反 2021 年《杂项犯罪法》(修正案)第 30 章的条规执行检查行动。
根据该署统计,2023年,共有3名个人被处以300元的罚款,58家公司被处以3万4500元的罚款。
与 2022 年相比,罚款增加了 190%,当时有 3 名个人被处以 300 元的复合罚款,20 家公司被处以总计 4300 汶莱元的复合罚款。
该署的严格检查行动是确保都东县為游客提供乾净舒适的环境,使其成為首选旅游目的地的积极举措。
所採取措施也是在该署管辖范围内对市民及公司在保持场所清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两名个人和六家公司因其在保持清洁方面的努力而获得了感谢证书。
根据都东县公署的记录,2023 年该署组织了 111 次清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