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两个月来,关税局在巴生港口一带,起获价值逾111万令吉的走私酒,虽然当局认为走私集团有几组人,但关税局相信他们都是从中国同一个来源取酒。
关税局(执法及合规)副总监拿督沙扎里披露,于12月13日,巴生北港的扫描仪,成功阻断两辆货柜车走私价值56万6000令吉的烈酒。
“于11月29日,当局再在北港拦下一辆货柜,起获价值20万令吉没有入口准证的烈酒。”
第三起案件则是在巴生一带的仓库起获,除了价值27万3000令吉的烈酒之外,当局也在这起案件中,逮捕一名看守仓库的华裔女子。
最後一起案件,则是于10月26日发生,北港的扫描仪再次侦破价值7万2500令吉的走私酒案件。
沙扎里指这些走私集团的干案方式,都极为相似,即伪报其他物品作为掩饰,最常见的就是以黄梨果汁作掩饰,从黄梨果汁的包装盒,当局相信这些走私酒的来源一样。
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低于私酒价格的10倍或10万令吉,及不超过私酒价格的20倍或50万令吉,或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