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退役空军上校刘圣恕涉吸收现役军官为中国大陆刺探军情案,涉案7人中判刑最重20年6月,但有1名刘姓少校获判无罪,高雄高分检认为他有提供情资,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刘圣恕8年来涉吸收6名现役军官为中国大陆刺探军情,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将涉案7人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起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刘圣恕遭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犯罪所得1670万9000元新台币(约247.58万令吉)。
退役孙姓中校判刑19年6月,褫夺公权3年,没收犯罪所得96万9000元新台币;另一名现役刘姓女少校判刑最重,应执行有期徒刑20年半,褫夺公权4年;现役龚姓少校3年6月、现役邓姓少校2年、林姓被告6个月,另一名刘姓少校无罪。
针对刘姓少校获判无罪部分,检方调查过程中认为他曾提供情资,据此不服原审无罪判决,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改判。
全案起于刘圣恕在2013年退伍后转往中国大陆经商,却遭对岸吸收,藉军中人脉渗透国军,拉拢现役海、空军军官。
检调查出,刘圣恕藉由空壳公司掩饰非法收入,收取中国大陆20万元至70万元报酬,若有提供国军情资,更可获取3万元至10万元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