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广义高速公路第二期工程刚通车就出现凹洞与裂缝。河内市人民法院近日判决指出,中国、韩国、越南的承包商必须赔偿4600亿越南盾(约9亿令吉),部分人员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中央社据越南民越报报导,河内市人民法院27日对长度为74公里的岘港-广义高速公路第二期工程涉及“违反建设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缺乏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案件作出宣判。
法院认定,22名涉案被告在施工、材料选择、验收等有违规行为,导致高速公路刚投入使用就受损,造成4600亿越南盾损失。5家施工承包商须赔偿越南高速公路发展投资公司(VEC)。
根据民越报,这5家承包商分别为中国的山东交通工程集团、江苏建设集团;韩国的Lotte E&C集团、Posco E&C集团;越南的1号建设总公司(CC1)。
越南年轻人报报导,岘港-广义高速公路由VEC投资兴建,全长近140公里,2013年动工并于2018年完工,总投资金额超过34兆越南盾。第一期工程长65公里,第二期工程长约74公里。
网路媒体越南快讯报导,在这之前,第一期工程于2021年12月底开庭审理,全线65公里不符品质标准,造成8110亿越南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