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五一审公开宣判,医院门诊大楼内持刀捅伤15人的被告侯晓飞故意杀人罪罪成,判处死刑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去年7月因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巨额债务等原因而对社会心生怨恨,决定以在公共场所持刀捅人的方式报复社会。
法院指出,被告持刀冲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门诊大楼内随机伤人,连续捅刺、追砍多名病患、陪同家属及医护人员,造成包括4名未成年人在内的6人受重伤,9人受轻伤。
法院认为,侯晓飞为泄私愤而蓄意报复社会,在公共场所持凶器对多名无辜群众胸腹等要害部位进行捅刺,其杀人意图明显,危害后果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强调,多名伤者事后虽无大碍,侯晓飞虽杀人未遂,但其犯罪动机极为卑鄙,犯罪手段极为残忍,犯罪后果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且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予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