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25日讯)汶莱高等法庭法官爱德华于日前在一项涉及多方民事诉讼中下令执行和解协议,原告可获上诉费用赔偿。同时,将对上诉费用征税。
该案件涉及高等法院的三项诉讼案件,涉及一家银行或某石油煤气公司以及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及其担保人。
有关协议条款包括被告之一(银行或石油和煤气公司)在 14 天内,支付Ravenguard保安服务公司汶币 31万6千385.94 元,另支付原告汶币 6万元,作为担保人的雇用律师等费用的补偿。
虽然首笔款项(指31万余元款项)已支付,但由于另一笔(指6万元)款项的支出证明存有争议,而且该协议仍未签署。在程序上,法官启动了执行协议条款的诉讼。
雪梨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雪梨(SHIRLEY NG)受委任为原告, Aloysius Khan出庭辩护。在上诉法庭上,法官做出了有利于原告代表律师吴雪梨的裁决。
在5月和8月的听证会上,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其中1名被告向汶莱高等法庭提出上诉。
在高等法官爱德华所发布命令中,要求申请人(原告)提供证明文件或律师事务所的声明进行索偿,以证明所耗费的汶币6万元为法律费用,并且,双方在30天内签署和解契约。
他强调诉讼裁定协议涵盖了两项诉讼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允许双方继续讨论这些文件作为成本证明的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