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兽医局一名GV44级别女官员,被控利用职位假公济私,并推荐丈夫的公司承包工程;她周五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万令吉,若无法缴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
被告为44岁的诺哈米扎,她是于2021年7月9日在莎阿南法庭被控。
根据控状,被告利用其雪州兽医服务局GV44级的职位,为41岁的丈夫依克拉穆迪,即依米兹公司(Iqmiz Enterprise)持有人受贿,即推荐这家公司承包3项分别是价值1万9720令吉、1万9937令吉以及1万8960令吉的工程。
被告抵触处《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会法令》第23 (1) 条文,并可在第24 (1) 条文下被惩罚。
此案承审法官为拿督阿妮达,主控官为莫哈末阿里夫,被告代表律师为拉美斯、法拉及努丽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