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呈《2023年公司法令(修正)法案》一读,为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提供拯救机制,并且要求企业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报告公司所有权信息。
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副部长傅芝雅今日(10日)是在国会问答环节后,向下议院提呈上述法案进行一读。
她说,该法案将在本次国会下议院会议,进行二读及寻求通过。
今年8月杪,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代部长拿督阿米占披露,该修正案涉及巩固企业拯救机制 (Corporate Rescue Mechanism) 及受益所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
“修正案有二重点,首先是巩固《2016年公司法令》下的企业拯救机制,以协助那些面临财务困难的公司,让它们有机会恢复财务状况。”
“我们从之前的冠状病毒疫情中吸取了教训,许多公司受到严重冲击,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基于对各方反馈的倾听和深入研究,最终决定要巩固企业拯救机制。”
他说,第二个重点是我国需要遵守国际标准,以巩固在投资方面的权益,也就是说,企业有责任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报告有关所有权的信息。
“我们希望国内所有企业和公司都遵守良好的管理操守,以便协助执法和调查机构,防止某些人利用商业实体进行犯罪活动。这也符合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