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4年前在马来亚大学毕业典礼上举牌抗议,今早在蓄意侮辱校长罪名下被判罪成,罚款5000令吉。
推事伊利马里斯卡判定辩方未能对控状提出合理疑点后,宣判27岁的黄彦铬罪成并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替代。
黄彦铬是于2020年2月26日被控,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马来亚大学大礼堂举行的第59届毕业典礼上,高举”拒绝种族主义!校长下台!这是马来西亚土地!”抗议字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黄彦铬是因不满时任马大校长阿都拉欣博士在一场由马大马来卓越研究中心(PKMM)举办的马来人尊严大会发表的言论,在领取毕业证书后高举抗议字牌要求阿都拉欣辞职。
隔天,马大斥责黄彦铬无礼,并报警促查。随后,黄彦铬被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即蓄意侮辱与破坏安宁罪提控。
2022年4月5日,吉隆坡推事庭裁定黄彦铬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随着推事今日判处黄彦铬罪成,其法律团队代表张嘉恩表示,他们将对今天裁决提出上诉。但黄彦铬会先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