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入禀法庭,申请撤销他被控3项涉及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的2亿令吉洗黑钱控状,同时也要要求法庭判他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NA)。
慕尤丁是基于高庭已于8月15日以他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的4项滥权控罪没有根据为由,而撤销这4项控罪,并宣判他无罪释放,提出撤销的申请。
高庭是在今年8月15日以控状存在缺陷为由,批准慕尤丁撤销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控状的申请,并宣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控方随后提呈上诉,上诉庭也择定明年2月28日和29日聆审总检察署就高庭作出无罪释放的裁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也是国盟兼土著团结党主席的慕尤丁是于本周一透过代表律师仄丹哲瓦尼律师楼入禀这项上诉,并要求法庭根据刑事程序法典173G条文判他DNNA。
现年76岁的慕尤丁说,他继续面对上述“毫无根据”的提控是不合理和不公平,而长期的审判会影响他的生活素质,因为他必须花时间出庭。
他也说,如果他的申请被拒绝及继续面对上述指控,他在联邦宪法第5及8条文的权利肯定受到影响,被迫面对毫无根据的罪控。
“我也相信,若这项申请获批,也不会对辩方(检方)构成损害。”
根据慕尤丁面对两项控状,他被指向Bukhary Equity收取合共1亿95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控状,以及这笔款项随后存入土团党的联昌银行户头。
控状指出,他于2021年2月25日至7月16日,以及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在中环车站路的联昌银行犯罪。
他也于3月13日在莎阿南地庭被控收取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罪行,此案已移交吉隆坡地庭一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