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颁布宪报,将“可能损害道德”的漫画《When I Was A Kid 3》列为禁书,严禁在大马印刷、发行及销售该漫画。
内政部今日(3日)发文告,证实由现居美国的漫画家梅志民(Cheeming Boey)在马来西亚发行的第三本漫画《When I Was A Kid 3》,已经于上周一(25日)援引《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第7(1)条文,将该漫画列为禁书。
该项禁令全面禁止,在马来西亚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贩卖、发行、流通、分配或持有该漫画书籍。
内政部强调,政府承诺致力于监管出版活动,尤其是在预防传播与本地社会文化相抵触的观念、思想和运动。
“这些可能威胁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与团结,损害共同福祉。因此,考量到这类出版物可能有害道德、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甚至可能引发社会担忧和不安。”
内政部也提醒,根据《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第8(2)条文阐明,任何人若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贩卖、发行、流通、分配或持有该禁书乃违法行为,一旦定罪被告将面对监禁最高3年,或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该部也重申,政府将依据《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监管和控制国内出版活动,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防止传播与本地社会文化相抵触的观念、思想和运动。
据悉,在2014年出版的《When I Was A Kid 3》描述作者梅志民的童年故事,其中部分引发争议的章节,讲述了梅志民以前的印尼工人,以很快的速度爬上椰子树。
梅志民表示,他作画目的不是要冒犯任何人,而是赞扬他前工人的能力。
“我认为这是一个误解,在某些情况下,完全断章取义。
“我将大部分职业和精力都集中在改善大马,让我的国家和文化闻名。冒犯从来都不是我的意图。”
“我向对此感到愤怒的各方,以及我无意中伤害的人致歉。”
今年6月,非政府组织“Corong Rakyat”为首的一群印尼公民,在大马驻印尼大使馆外聚集抗议,称这本漫画其中一页的内容,含诋毁在大马工作的印尼女佣。
他们要求当局,禁止在大马印刷及在连锁书店销售该本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