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长西华古玛说,纺织业、理发店和金铺业者可以从10月10日开始向人资部申请聘用外劳,直至7500人固打额满为止。
他说,雇主也可在当天起替现有外劳更新临时工作准证。
他强调,一旦限额填满,申请不会受理。
他解释,这7500人是包括现有的外劳人数,目前这3个领域已有约5000人。
他也说明,批准聘雇外劳只限于现有在经营的场所,而非新业者。
上述3个领域的新外劳雇用期是10年加3年,至于现有的外劳则胥视受雇剩余年份而定,例如已在大马工作8年,便剩下5年雇用期。
“至于已届满13年的外劳必须返回本身国家。”
询及程序批准的时间时,西华古玛表示,他已与半岛劳工局商议,并表示当局将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批准申请。
西华古玛昨天在部门召开记者会上公布业者申请外劳的条件,包括雇主必须向印裔商会登记。
他续说,金匠和纺织业领域方面,若建筑面积等于或超过1000平方尺,外劳人数占总劳工的15%,若有100名本地工人,就可以雇用15名外劳。
他说,建筑面积若是200平方尺至999平方尺之间,则可聘用3至4人,如果少于199平方尺,只允许聘用2人。
至于理发店,西华古玛表示,理发师的比例是1个本地人:2个外劳,比如店里有3张理发椅,可聘雇1名本地员工及2名外劳。同时业者必须有政府承认的技职专业(SKM)。
他说,若业者没有相关专业的技职证书,可以向当局注册报读,以证明他们修读该课程的承诺。
他希望限制雇主须拥有SKM证书,可鼓励更多人参加技职教育与培训(TVET)。
此外,西华古玛也说,上述3个次领域的聘用也取决于一些条件,包括必须在1955年雇佣法令60k条文下获得半岛劳工局总监的初步批准、不可在这项条文下提出上诉、必须在30天内缴交人头税,不可申请延期以及其他符合聘用外劳事务的规定。
他说,我国有15个外劳来源国,但在该次领域中所聘用的外劳则是来自印度。
西华古玛说,内阁会议是于9月8日批准7500个空缺给予这3个次领域。
他也提醒所有雇主需遵守劳工法令的所有规定,包括提供经半岛劳工局认可的宿舍、支付1500令吉最低薪金、缴纳社会保险机构、透过半岛劳工局认可的私人外劳中介确保外劳来源国的中介代理也是合法。
他说,这是避免大马被贴上强迫劳动国家的标签。
有关雇外劳条件及程序详情可在人资部网站及社交媒体,以及半岛人力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