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0日讯)被控偷窃罪名的本地男子被判处入狱2年。
被据案情指称,被告於 7 月 24 日中午在莫蒙村从家里前往附近的地区散步。
在路上,他看到一辆车发现车窗开著,车门未锁,钥匙插在点火开关上,同时发现后座上有2台割草机和一台吹风机。
被告啟动汽车引擎将车开回家,被告在家中将赃物卸下并放置在自家门外的楼梯下。
被告以130元的价格售卖给友人,被告驶车送赃物给友人时在半路上抛锚。
被告试图修复但没有成功,就把它抛在一边,步行回家。
过了一段时间,车主的儿子在路边看到被偷的车,就给父亲打电话,同时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后将被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