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9日讯)一名越南女子因透过旅游签证和涉及在我国卖淫,日前被控上法庭被判罚款汶币2千225元。
36岁的被告因违约付款而服刑三个月坐牢替代。
被告是在4月11日晚上11时45分,在巴拉卡斯一间酒店房被执法人员逮捕,当时发现被告同意以汶币120元为一名男子提供服务。
其他物品还包括有手机和超过汶币5千元现款和外币,被作为证据。
调查揭露,被告是以旅游签证进入汶莱和为超过20名男子提供服务,平均付费为汶币90元至汶币200元之间。
被告还承认尽管没有见过这些男子,且是透过两名男子帮忙安排客户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