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涉及攻击他人的指控被判处3年徒刑。
据案情指称,被告韩查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凌晨 3 点携带一把武士刀和一根金属棒前往位于瑟迪亚 A 村的一所房子。
受害者布努当时正在观看现场乐队表演,当被告靠近他时,被告挥动金属棒击中了布努的头部同时将武士刀指向布努。
当时被告及受害者的朋友也在场,被告朋友中的儿子向布努大喊大叫,受害者趁机跑到马路中间但摔倒在路上。
受害者在朋友帮助下上车离开现场。
法官在判刑后表示,这案子证明被告无可置疑地制造了扰乱公共安全; 在公共场所持有武士刀,意图攻击; 用金属棒打人和挥舞武士刀破坏公共安宁,表现出威胁行为。
法官不相信告的辩护,称他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并认定他是主要的攻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