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家因拥有1245双女装及女童冒牌赝品鞋子,周三在怡保地庭面控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罚款3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监禁1个月替代。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发表文告表示,该局执法人员是在接获投报后,于去年6月9日展开的突击行动中,起获上述赝制的名牌鞋子。
他说,当日中午12时,该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怡保一家商场的其中一个单位时,起获1230双女装及15双女童EVISU品牌仿冒鞋子,并当场逮捕一名男商人援引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 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02(1)(i) 条文下处罚,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被告是52岁潘育理(译音),周三在怡保地庭被控触犯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 条文,被告对控状认罪。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凯努表示被告妻子会缴付3万令吉罚款。
此案主控官是该局官员莫哈末里祖安,有关仿冒鞋子也同时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