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5日讯)一名41岁本地男子因涉及多宗偷窃案被斯市法庭认罪指控后被判5年6个月入狱和2次鞭打。
被告在2021年12月期间上午时段向鲁木区一间住宅进行偷窃。当屋主醒来时发现厨房窗口已经打开,其停放在外的车辆引擎正在启动,在进一步查看发现车内的一个安全靴被已被偷,另一个则在车外,屋主发现屋内多样物品不见后便向警方报案。
被偷窃的物品包括有一台手提电脑,一个背包,一个钱包,一个单肩包,一个手表,四块一克金条,一个250克银条,四把车钥匙,一把房屋钥匙和外币1万日元。
调查也发现被告在前一天的格邦沙安路在另一住家进行偷窃。受害人在打算取车工作时,发现车辆已不见,之后向警投报。
被告在把车停在鲁木村一位朋友家之前已经拆下了车轮和电池。警方是发现遗失车辆和车轮及电池在家里。
在2021年12月期间,位于马来奕县班丹村,一住家主人在清晨4时许起床时发现窗口打开,之后在向屋外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不见,但被发现在离房子不远的灌木丛中。在向警方报案后被告被捕。
由于被告惯犯和在较早前否认指控有罪,因此被法官重刑下判。
检控官向法庭表示,被告曾在2000年至 2021年期间犯下了16起和盗窃有关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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