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小船协会(Persatuan Bot Kecil Malaysia)秘书苏进坤说,资料显示,在西马逾5000艘各类型小船(300吨位以下)中,有逾半数约3000艘是没有执照或购买保险。
他指出,法律规定,为船只申请执照的条件之一是需要购买保险,若船只没有执照,也意味着没有获得保险的保障。
有鉴于此,他呼吁无论是用来经营生意或休闲自用的小船,都应向当局申请执照及购买保险,以保障各方的利益。
苏进坤是针对邦咯岛海域日前发生两艘船只碰撞导致3人溺毙事故,周二在曼绒召开记者会发表上述谈话。他说,涉及此事故的其中一名船主罗再尼是该会会员,庆幸他有购买保障船只碰撞意外的保险而获得保障。
此外,他促请大马海事局修改条规,把船只碰撞意外(RDC)列入受保的事故之一。
他表示,根据海事局的条规,申请执照的船只被要求购买的保险中,并没有被强制需购买涉及船只碰撞,包括船与船发生碰撞,或船只撞及海上物件,如码头或海上餐厅等的意外保障。
他指出,在上述3000艘没有执照的小船中,也包括自用的船只,如出海钓鱼、往返海陆及经营生意等,这些船主都有必要为船只申请执照及购买保险,这样才能让自己、乘客及海上的其他使用者有保障。
他说,据了解,目前只有数家保险公司有接受船只的保单,但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的保单都包括涉及船只碰撞的意外保障,因此海事局需强制保险公司在保单中加入船只碰撞的保障,同时也增加可经营此业务的保险公司,让船主有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