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5日讯)财政与经济部属下经济规划及统计局(JPES)已于去年12月向五家营业场所开出总额为汶币2千900元的五个罚单,其原因是它们不遵守《价格管制法》第142章及其相关规定。
由于当局正式收到民众投诉,并在执行《价格管制法》的日常工作后,根据第142章发现了5家违反第3B章营业场所的规定,即超过价格管制规定的最高价格销售物价管制法及第5章与价格标签显示相关的商品(食用油)。
当局借此机会对通过提供渠道正式举报投诉的用户表示感谢,并提供完整的信息,包括付款收据和照片等支持文件。
当局鼓励用户优化使用已提供的官方渠道,并且可以轻松浏览与《价格管制法》第142章相关的渠道投诉,例如通过智能用户移动应用程序;达鲁沙兰热线12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同时,当局还建议贸易商始终履行其职责,遵守包括《价格管制法》第142章在内的现有法规,以努力发展国内商业生态系统,践行道德商业惯例,包括确保显示正确和清晰的价格标签。
有关《价格管制法》第142章任何进一步信息,可通过Wise User移动应用程序获取,该应用程序可通过App Store和Google Play平台或JPES网站www.deps.gov.b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