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22日讯)由于末能提交清真营业证书,位于加东的奥多公司被判罚款。
清真食品控制单位执法人员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进行的一项检查行动,发现被指控的公司尽管于 26 日向该公司发出了指示通知,但仍未提交获得清真证书的申请。并于 2020 年 9 月26日和 2021 年 3 月 29 日向该公司发出警告信。
该公司东主被判罚款2000元,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将被处以2个月监禁。
宗教事务部警告国内所有尚未申请清真证书的食品和餐馆企业业主,在六个月内通过伊斯兰事务部(JHES)立即向汶莱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申请清真认证营业。
未能遵守申请清真证书的义务,如果被定罪,最高罚款 8000元 或最高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任何有关违反我国清真认证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信息共享,公众可以通过热线”+673 7166222或清真食品控制单位的办公室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