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1日讯)一名本地男子由于吸毒昨天被判三年徒刑,从2022年12月19日开始生效。
代高级裁判官在马来奕县裁判法院对被告作出该判决。
49岁被告男子在法庭上承认一项指控,即根据《药物滥用法》第27条第6(b)条,消费“A”类管制药物甲基安非他明的罪行。
被告被发现参与吸毒活动后于2021年4月2日上午约9时10分在马来奕双溪地区进行的一次突击搜查中被捕。
被告随后被带去接受尿检,尿检结果为“A”类阳性。
被告人最后一次吸毒是在他被捕前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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