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拯局总监韩旦瓦希披露,在柔佛2205间需要消防证书(FC)的场所中,有40%被发现没有消防证书。
韩旦周二(13日)出席南部统一建筑物条规(2021年修正案)研讨会开幕后,在记者会上表示,没有防火证书的场所中,包括政府大楼、酒店、工厂和购物中心。
他解释,有关场所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根据《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取得消防证书。
“在需要消防证书的所有场所当中,只有60%拥有消防证书,其余(40%)仍在申请、尚未申请或申请被拒。”
“这是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因为我们不希望像这样具有特殊风险的建筑物没有消防证书。”
他指出,没有消防证书的场所若拥有完工及合格证书(CCC)仍然可以运营,但必须每年由消拯局进行检查并遵守规则,直到获得消防证书。
“消拯局每年必须检查一次,以确保建筑物符合获得CCC证书时批准的规格。”
他也说,根据《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第33条文,没有消防证书的场所属于违法,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