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认为,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700万令吉洗黑钱及逃税案,必须给予优先考量,因自她被起诉以来,迄今已经4年了。
在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时,莫哈末再尼发现罗斯玛的首席律师律师拿督吉丹缺席,因此提醒各造,应该优先处理罗斯玛的案件,因罗斯玛自2018年10月4日被起诉以来,迄今还没有进入审理程序。
“我认为我们应该为这个案子确定审判日期,但是如果上诉庭允许罗斯玛的上诉,认为我必须退审,这案件将由另一名法官审理。”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拉威古玛则表示,针对相关的日期,他需要咨询吉丹。
另一方面,副检察官傅毅田(译音,Poh Yih Tinn)表示,控方将为此案传召14名证人,并指证人可以在两周完成他们的供证。
莫哈末再尼最终择定于12月1日为此案过堂,并择定审讯日期。
罗斯玛(70岁)被控17项洗黑钱和逃税案,涉及7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