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5日讯)内政部发出文告通知宠物狗主人或狗的新主人在2023年2月1日之前为他们的狗进行登记,然后获得狗证。
登记的宠物狗必须满3个月或以上在每年2月1日之前登记,无论是新养的狗还是之前已经登记过许可证和狗徽章但已经过期的宠物狗。每只狗的狗证价格为汶币5元,而获得狗徽章的注册费为汶币3元。
以下柜台为办理登记:
首相署属下斯市市政局3楼,周一至周四上午8时15分至下午3时;周六上午8时15分至上午10时30分。
马来奕及诗里亚市政局,周一至周四上午8时至中午12时和下午1时30分至下午3时;周六上午8时至10时。
都东县市政局,周一至周三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45分至下午2时45分;
周四上午10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和下午1时45分至下午2时45分;周六上午8时至11时30分。
根据《狗法》第60章第(4)章,如果狗主人没有为他们的宠物狗登记,第一次违法可被处以汶币250元罚款或14天监禁,而第二次和随后违法,他们可能被判处 汶币500元罚款或一个月监禁。
内政部想提醒狗主人,注册的狗必须始终佩戴徽章。对于拥有狗牌但未给狗戴项圈的注册主人,根据狗法第60章第(5)章,这也是违法行为,可被判罚款汶币250元或一个月监禁。
宠物狗主人有责任让他们的宠物狗始终呆在家里,无论是在狗窝/笼子里还是拴在家里。
有关宠物狗登记更多信息,公众可致电2232426转接303或与斯里市政局部门联系;马来奕县和诗里亚市政局电话:3335567/3347495;都东县市政局4221009/828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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