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持某政党旗帜的5名摩托车队骑士,被指为政党8辆交通工具作护送队开路,并在红绿灯处指示其他车辆让路,警方指此举已违法,目前在追查涉及的骑士助查。
森美兰州总警长扎菲尔副总监周三(9日)指出,有关插有政党旗帜的摩托车队,在新那旺(Senawang)达丽雅花园(Taman Dahlia)一个十字路口的交通灯处指挥交通的视频,已被上载社交媒体。
他表示,有关长达33秒的视频画面显示,这支摩托车队于本周一(7日),傍晚6时47分骑着插有政党旗帜的摩托车。
他表示,其他车辆受指示让道予8辆政党的车辆。
“此举阻碍交通顺畅,他们私自为政党交通工具开路,阻碍其他公路使用者。”
扎菲尔说,他们在红绿灯处阻止与控制交通的行为,已抵触1967年警察法令第21(1)条文,可受到该法令第94条文对付,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9(2)条文(忽视交通指示),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于300令吉但不超过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