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7日讯)砂行动党政治教育主任郑爱鸰要求砂拉越州务秘书与移民局,应该解释为何之前砂拉越的一些无国籍儿童,在获得内政部授予公民权时,被拒绝在其签发给他们的身份证上写上字母“K”,以表明他们是砂拉越人的身份。
她称,砂拉越子民身份证上的英文字母“K”,是砂拉越人的身份证明。
迄今为止,郑爱鸰与她的团队已帮助60多名无国籍人士获得公民权,然而自2021年8月以来,其中有3个案例在国民注册局发给他们的身份证上没有“K”字样。
她说,国民注册局通知这3名孩子的父母,他们的孩子不具有资格写上字母“K”,因为他们的亲生父母身份不明,因此他们没有“砂拉越联系(Sarawak Connection)”。
於2021年8月20日,郑爱鸰致函给州务秘书,呼吁将字母“K”添加进这些成功获得公民权申请者的身份证里,理由是他们应该被合法的被承认为砂拉越人,因为他们在砂拉越出生,并且是被砂拉越父母合法领养的,然而该信却没有得到回应。
於今年7月,郑爱鸰再次向诗巫国民注册局提出此事,然后这3名孩提出要求将“K”填写进他们的身份证里的申请,并由国民注册局转交给砂拉越移民局,以寻求申请的批准,可是,再一次也没有得到回应。
自2022年7月以来,另外的3名成功申请者告诉郑爱鸰,根据他们被内政部授予公民权而发给他们的身份证里,再一次是不含有字母“K”。
“所有这6名孩子都根据联邦宪法第15A条文获得公民身份,并由合法领养他们的砂拉越父母代表他们提出公民权的申请。”
郑爱鸰指出,以这些人没有砂拉越联系为由,拒绝将字母“K”写在这些孩子身份证里,在法律上是错误的。
她强调,所有这6名孩子都是由砂拉越父母合法领养的,因此砂拉越联系的问题肯定是已经确定成立的(根据法律要求),并在县公署处理领养文件时就被接受。
“因此,当这些在第15A条文下成功的申请者前往国民注册局申请签发他们的身份证时,甚至不应该有进一步的质疑。基于孩子的领养是合法的事实,字母“K”应该毫无疑问的被填写进他们的身份证里。”
郑爱鸰表示,除了在法律上是错误的,拒绝在他们的身份证上添写字母“K”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这些孩子在砂拉越出生,由于是无国籍,甚至从未离开砂拉越到马来西亚其他州属。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来自贫困背景的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每3个月进出境砂拉越,以遵守砂拉越的非砂拉越人的移民法。”
“因此,这些孩子的家人感到非常痛心的是,家有一个无国籍的孩子,经过多年的精神与情感上的折磨,并在最终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后,他们的孩子现在却被拒绝成为砂拉越人,即使是在他们土生土长,以及一生所知的这片土地上。”
郑爱鸰称,从无国籍与不允许离开家乡旅行到成为西马人,他们需要每3个月离开砂拉越才能获得签证,以便他们可以继续与家人在砂拉越一起生活。
这件事需要迫切纠正,为此郑爱鸰呼吁州务秘书与移民局承认这些孩子的领养身份,作为他们拥有砂拉越联系的确凿证据。
“现在给予他们身份证上的字母“K”,这样他们的余生就不会成为非砂拉越人,与其他家庭成员都是砂拉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