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30日讯)美里兴安会馆挑战派候任秘书陈庆忠再三强调,特大的议程有两项,是要求会员接纳8月28日的初选及接纳由会员投票选出来的新一届理事。根据章程 7.3.1 写明会员大会拥有最高权力,其权利也在理事会之上。
他指出,为了要解决这次会馆的风波,会员们也在9月14日,根据章程7.2.1(b)所规定召开特大的要求收集了52位会员的签名并将信函交给会长以要求召开特大。
“该信函副本也已发送至社团注册局以备记录,以作为会员要求召开特大的证据。会长及理事会必须根据章程7.2.2 在收到信件的30天之内召开特大,并根据章程7.2.3 在至少15天之内通知会员及有关特大会议议程。”
他说,要求召开特大是章程赐予会员的权利,会长及理事会不能拒绝并必须一定要召开。 但会长拒绝召开,并只回信给其中一名要求召开特大的原任理事说明召开特大的议程是跟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TGM)的议程是重复的,他们决定召开特大是不必要和滥用程序。
他指出,由于会长不断的要求会员去跟社团注册局理清他们的疑问,因此会员们将根据会长的要求 把所有的证据及其违反本会章程一事呈交给社团注册局。
他称,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原本需在6月30日或之前召开。由于理事会自身的因素,要求社团注册局展延至9月30日并得到社团注册局的回信允许,因此会员代表大会最迟需要在9月30日举行。
“根据章程7.1.2规定,召开三年一度的会员大会需在21天之前通知所有的会员,如果以9月30日为最后期限,那需在9月9日或之前一定要通知所有的会员。”
他说,由于会员们都很担心2019-2021年的会长不要召开大会,于是在9月12日以5位原任理事为首(陈庆忠、林燕亲、何德福、郑美鸿及刘国龙)及共有234位会员联名致函于2019-2021年理事会要求理事会需依照社团注册局,一定要在9月30日之前召开。
“但2019-2021年会长却在9月15日以信函回覆在没有任何根据下,指控其5人及234位会员有不可告人的动机 ,操纵选举过程,也在没有任何的证据下指控其部分的人诬蔑2019-2021年会长及理事会,也指控其5人在违反章程之下,要求召开会员大会以便将2022-2024年大会理事的非法选举合法化。”
出席今午新闻发布会的有挑战派候任会长李明森、秘书陈庆忠、副财政李佩颖、副咨询郑美鸿、理事林天禄,以及青年团财政陈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