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9日讯)汶莱经济计划和统计局于日前对8家所违反第142章价格管制法商家展开取缔行动,并对2家采取罚款及6家警告行动。
当局发现两个营业场所违反了《价格管制法》第 142 章规定的价格管制商品最高价格的销售行为,Fairozdin Mini Mart 公司罚款7百元及哈马百货罚款5百元。
同时在本月的前两周,共向6家营业场超过设定的最高价格销售和展示误导性价格标签的警告通知,即不展示价格标签。与支付系统中记录的价格不一致,包括药房。
当局提醒商家遵守《价格控制法》第 142 章及其下的规定,合乎道德的业务。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合乎道德的商业行为是促进有弹性和可持续的国内消费并进一步增加该国国内经济活动的要素之一。